这张是古代一大户人家真实的妻妾合照,照片里边的孩子长相很是清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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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张是古代一大户人家真实的妻妾合照,照片里边的孩子长相很是清秀。一夫多妻制度起源于黄帝饶舜时期,黄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,当时华夏民族刚刚形成,人丁稀少。5500年前,随着女性劳动力水平开始低于男性,母系社会开始向父系社会过渡,男权时代也由此开始。在古时候,无论是哪个社会阶级,所有的事情都是要靠劳动力才能完成的,劳动力依赖于人口数量,为了增加劳动力增加人口,因此产生了一夫多妻这一制度。经过相关学者研究,在古代并不是所有男性都能一夫多妻的,在原始社会,只有氏族首领才有权利,而且女方嫁女儿时,陪嫁要有一定数量的女性。在封建社会,只有帝王和诸侯可以实行一夫多妻制,例如皇帝可以有很多妃子,一方面可以更好的利用这些女子生儿育女,也可与她们身后的家族产生更深的联系,另一方面也可彰显皇室的地位,这就是典型的案例。随着时代的不同,一夫多妻制也放宽了限制,官员也有权利纳妾,但要是家庭贫困或级别不够还是不能一夫多妻。因为古代重农抑商的政策,使得商人地位低下,即使再有钱财,也不能纳妾,但是可以纳很多的通房。实际上,一夫多妻制能在古代如此受欢迎,主要有两个原因:传宗接代。封建时期的人们注重血脉,男女之分,嫡庶之别,都会是人们所计较的。要是身为妻,不能给夫家传宗接代,休妻将是最后的结局,于是,将会给丈夫纳妾传宗接代。到现代社会也还存留这样的问题,到了一定的年纪,无论男女都会被自己的父母或者亲戚催婚,结完婚再催生,不结婚,不生孩子的还是会被人说闲言碎语。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。男人是一个家庭的掌权者,顶梁柱,一个家庭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男人,女人地位低下,对于古代的人们而言,女子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丈夫生儿育女,是必须依赖男人生活的人。妻和妾都可生儿育女,但他们生的孩子身份上也是有所区别的,妾生的孩子不能叫妾室为母亲,只能叫姨娘,姨娘也必须称呼自己的儿女为公子或小姐。由此可知,在古代,为妻为妾的差别还是很大的,为妻者,也可随意发买妾室,但是尽管妻比妾的地位高了很多,但是在家庭地位中,还是要听从丈夫公婆,在丈夫面前要保持尊敬,听从丈夫的命令。在古代,除了对女子进行“以夫为天”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精神约束外,还有很多残忍的文化是对女性的,例如裹小脚,在南唐时期出现,虽然明清时期有明令禁止缠足,但还是在晚清时期形成了热潮。在清朝时期,国家百废待兴,男尊女卑的现象已然达到了顶峰,当时的地主小姐,家里的掌上明珠也需要缠足,到了四五岁,就要开始缠足防止脚长大,那个时候还以小脚为美,谁的脚小,谁就好看。到清朝晚期,外来文化入侵,人们开始被迫接受来外来事物,外来思想,让人们在思想上有了一定的进步,民国时期,虽然实行一夫一妻制,但也保护了妾的合法权益。1950年,我国第一部《婚姻法》的颁布,才真正的废除了包办婚姻,也不再有“妾”的存在。各种文化上的陋习也没有再延续。中华民国成立之后,孙中山先生下令废除了裹小脚,女性的身体得到了解放。#历史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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